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赤峰人社局服务大厅的问题,以及和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本文目录
一、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1、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能
2、第一条 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批准的《赤峰市机构改革方案》和市委、市政府印发的《赤峰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制定本规定。
3、第二条 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赤峰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4、第三条 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5、(一)负责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6、(二)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开发规划、政策,组织拟订人才培养、引进、使用、评价、激励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7、(三)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和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8、(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指导实施相关标准,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组织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按国家要求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9、(五)负责全市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10、(六)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假期制度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女工及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11、(七)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并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赤(回赤)工作政策。按照规定权限负责部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的相关政策,建立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机制。
12、(八)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组织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13、(九)组织拟订全市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全市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市评比达标表彰等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展的市级表彰奖励活动。
14、(十)拟订并组织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实施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综合管理全市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和离退休工作。
15、(十一)组织拟订农牧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牧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牧民工合法权益。
16、(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7、(十三)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落实国家职业资格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二、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内设机构
1、根据上述职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22个内设机构:
2、(三)综合法规科(农牧民工工作办公室)
3、(六)人力资源市场科(赤峰市高校毕业生就业项目统筹协调联席会议办公室)
4、(十七)军官转业安置科(赤峰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5、(二十)调解仲裁管理科(赤峰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6、党委办公室负责:负责系统党务工作和宣传、扶贫、综治、工会、妇女、关工等党群机关部署的各项工作。
7、监察室: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三、赤峰市档案存放地点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112号)及教育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学厅函〔2015〕39号),各高校应按以下要求转递毕业生档案:
1.高校毕业生档案应由高校统一以邮政机要通信或“邮政EMS标准快递”的方式进行转递,严禁个人自带档案转递。
2.高校毕业生档案应邮寄至毕业生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进行管理,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档案。
3.高校毕业生应及时与档案管理服务机构联系,确认档案是否转递到相关机构。
赤峰市直及各旗县区档案接收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新城区临潢大街宝通大厦203室,接收部门(人):档案室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昭乌达路22号(万商大院南侧)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松北综合场馆一楼社保大厅9号窗口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元宝山区平庄北环国家电网东侧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天元大街西段61-9号阿旗就业服务中心二楼大厅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巴林左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4室
7.巴林右旗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巴林右旗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五楼507室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克什克腾旗人民政府党政综合楼422室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林西县就业服务中心3008室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翁牛特旗乌丹镇行政办公区4号楼二楼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宁城县天义镇大宁路热水街7号就业服务中心407室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敖汉旗党政综合楼东人社局105室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喀喇沁旗锦山镇政务服务中心515室
四、赤峰社保局官网登录
为了方便您网上办理人社业务,我们制作了“人社网上办理业务事项操作流程指南”。请大家按照操作流程登录“赤峰政务服务网”或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办理相关业务事项。遇到具体问题可咨询我局服务热线:0476-12333或0476-591233388252978331718。
打开浏览器输入网址:或登录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
第二步:用户注册网页右上角点击注册选择个人注册或法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统一身份认证系统注册协议》”按钮,完成注册。
注册账号以后选择右上角“登录”登录账号。
用户登录到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网,可以通过部门、个人办事、法人办事、等多种分类方式查找到所要办理的服务事项,也可以通过“搜索”功能,查找服务事项。
例如:以用户在线办理“劳务派遣经营许可”事项为例。
五、赤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电话是多少
1、(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法律法规;拟订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方案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二)拟订赤峰市人力资源开发规划,推进人才战略实施,完善人才储备制度;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三)观察执行统筹城乡就业发展政策,拟定赤峰市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和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贯彻并实施各类人才的培养、引进、使用、评价和激励政策。
4、(四)贯彻落实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拟订、实施全市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标准;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5、(五)负责全市就业、事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六)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综合管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和工作人员离退休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7、(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贯彻落实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赤(回国)工作或定居政策。
8、(八)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安置军队转业干部的政策和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贯彻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赤峰人社局服务大厅和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的问题分享结束啦,以上的文章解决了您的问题吗?欢迎您下次再来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