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房产继承咨询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房屋产权继承需要什么手续,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房产继承咨询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本文目录
一、房产继承法律咨询
我国的《继承法》中所列遗产的范围中有房屋。所谓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
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当继承发生时,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析产,持原产权证、遗嘱等资料到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房产继承是指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房产继承,是所有权及使用权继受取得方式的一种。
继承人的继承权可以因继承人的下列行为而丧失:
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房产的继承和分割与其他财产不同,房产虽然可以分割但这种分割是有限的,如不能把一间房屋分成许多份。在这种情况下,可以由继承人共同继承,作为共有的房产。如一定要分割时,可以采用作价分割的方法。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房产继承
二、房产继承咨询去哪里
1、房产继承应先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手续,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2、(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院的死亡通知书、骨灰证、火化证明等)、身份证、户口簿(注销户口)等;
3、(2)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如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
4、(3)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5、(5)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的,须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
6、(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房产继承咨询哪个部门
1、向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进行咨询。
2、《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3、(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4、(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5、(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6、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7、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四、房产继承要去哪里办理
当父母、亲人去世的时候,继承人就可以继承其名下的房产,不过继承房产的时候,必须根据继承规定和继承流程来进行操作,那么房产继承要去哪里办理呢?房产继承有哪些流程呢?下面和小编一起来学习下吧。
房产继承要去哪里办理?房产继承需要到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或者公证处办理。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会因地区而异,建议事先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律师。此外,还有一些注意事项需要注意,具体如下所示:
1、了解遗产分配规则: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遗产将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分配。如果有遗嘱,遗嘱将决定遗产的分配方式。
2、确认继承人身份:确认继承人的身份和继承份额,以避免争议和纠纷。
3、办理继承手续:继承人需要办理相关手续,包括遗产认证、遗产分割、房产过户等。
4、缴纳税费:继承人需要缴纳相关税费,包括遗产税、房产税等。
5、维护房产:继承人需要维护房产,包括支付物业费、维修费等。
6、避免违法行为:继承人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违法行为,如非法转让、抵押等。
7、咨询专业人士:如果遇到问题,继承人可以咨询专业人士,如律师、房产中介等。
首先需要确认房产所有人的合法继承人身份,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等。如果房产所有人没有留下遗嘱,需要根据法定继承顺序确定继承人。如果有遗嘱,需要根据遗嘱规定确定继承人。
确认继承人身份后,需要到房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继承登记手续。继承登记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继承人身份证明、房产证、死亡证明等。
在办理继承登记时,需要缴纳相关税费,包括房产税、印花税等。具体缴纳标准和方式需要根据当地政策规定。
完成继承登记和缴纳税费后,需要到房管所办理过户手续。过户手续包括填写过户申请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缴纳过户费用等。
完成过户手续后,需要办理房屋交接手续。交接手续包括验收房屋、交付房屋钥匙、签订交接协议等。
需要注意的是,房产继承的流程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具体操作时需要根据当地政策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办理。同时,房产继承涉及到的法律问题较为复杂,建议在办理过程中咨询专业律师或房产中介机构的意见。
五、办理房产继承应该去什么部门咨询
1、办理房产继承应该到房产所在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和税务局咨询办理
2、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3、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4、(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5、(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6、(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7、(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8、(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9、(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10、(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11、第十五条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申请不动产登记。
12、第十二条申请房屋登记,应当由有关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但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13、有下列情形之一,申请房屋登记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14、(一)因合法建造房屋取得房屋权利;
15、(二)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权利;
16、(三)因继承、受遗赠取得房屋权利;
17、(四)有本办法所列变更登记情形之一;
18、(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9、第三十二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20、(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21、(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22、(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房产继承过户去哪里咨询
办理房产继承应该到房产所在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和税务局咨询办理。首先继承人在办理继承过户的时候要先去房屋所在地的区公证处办理继承权的公正,如果房子的属性还是外销商品房的话还需要去市公证处办理公证。
办理完继承权公证之后就可以带着继承权公证书的原件、继承过户的申请书、继承人的身份证、房地产权原件、房屋平面图、契税完税证以及契税完税贴花、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等到房地产进行继承登记。
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3、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5、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如该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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